太康縣人民法院
本報訊 近年來,太康縣人民法院牢固樹立能動司法理念,在審理行政訴訟案件中,采取“示范訴訟+府院聯動”工作模式,以解決行政相對人實質訴求為導向,將實質性化解工作貫穿行政審判全過程,促進行政案件調撤率大幅提升,實現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。
2019年,太康縣城關回族鎮某社區開展社區改造拆遷工作,在簽訂安置協議后,40戶居民的房屋被拆除。后因客觀因素,拆遷改造工作未完全實施,安置協議也未得到履行,為此,15戶居民訴至太康縣人民法院。
受理案件后,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向太康縣人民政府了解情況,并啟動“府院聯動”工作機制,決定先對其中兩起典型案件進行審理,后利用示范訴訟推動批量行政爭議化解。通過多部門聯動調解,這兩起典型案件的當事人最終達成新的安置協議,并提出撤訴。
隨后,承辦法官采取同樣的方式,成功調解了剩余的13起案件。案件全部結案后,考慮到該社區還有25戶居民的拆遷安置遺留問題尚未解決,承辦法官再次向府院聯席辦公室溝通匯報,促成太康縣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組,全力化解拆遷安置遺留問題。
據悉,2025年以來,太康縣人民法院行政案件調撤率達86.49%,位列全省基層法院第一方陣。在2025年5月份召開的周口市府院聯席會議上,因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工作成效顯著,太康縣人民法院代表作典型發言。
(通訊員 張勇 劉士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