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新國
三月的早上,太陽甫一亮相,便在空中放射出耀眼的光芒。家里小院東側花圃里,花兒忽然間就昂起了頭。走近看,原來是蒲公英開了。
蒲公英沒有玫瑰的芬芳,沒有月季的鮮艷,卻能以它特有的方式,把春天的氣息播撒在人間。田間地頭、灘涂溝坡,但凡有土的地方,都能看見它的身影。我家院子里的蒲公英,不知道從哪里來,不知道是什么時候在這里扎下的根。花色黃如金,遠看像一朵朵小菊花。花兒由眾多細長的舌狀花瓣相擁在一起,嬌嫩而絢麗,如點點繁星,在山楂樹、黃楊樹、石榴樹、桂花樹和月季間搖曳生姿,閃耀著溫潤的光澤。最初說要拔掉,可每每還沒來得及動手,它就已經開花了。看著那明媚的笑容,又心軟:“算了,留著吧,也挺好看的。”我那小孫女第一次回來,看見它便哇哇大叫,眉眼間透著歡喜,非要摘下一朵,讓奶奶給她插在發間。稚嫩的小臉蛋,在花兒的襯托下,顯得更加靈動可愛。
蒲公英總是在太陽升起來的時候緩緩舒展,露出燦爛的笑臉;在夜幕降臨的時候,悄然閉合,藏起迷人的面龐。它似乎和人一樣,白天迎來送往,累了,乏了,要休息,要睡覺,要為新的一天養精蓄銳,而且晝夜交替的時間把握,比鐘表還準。它就這樣日復一日,在綻放與閉合之間,詮釋著大自然的節奏和規律。它的花期不長,盛放不過三五天,卻能展現出驚人的韌性,展現出頑強的生命力,一朵謝了,又冒出新的花苞,此起彼伏,能熱鬧整個春夏。如果遇到秋高氣爽、氣溫適宜的天氣,甚至會花開二度,在霜降前后再次零星綻放。花開過,葉子還在,鋸齒狀的葉片貼地生長,背面微紅,嫩葉可以吃。奶奶叫它“婆婆丁”,說青黃不接時可以充饑,大災之年可以救命。愛人常將它焯水后涼拌,略帶苦味,亦可拌雞蛋炒,或曬干泡茶,說可以降血壓,妥妥的春天味道。
小時候,我們在汾河灘玩耍,特別喜歡碧草叢間的蒲公英,常把它的花兒采下來,編成花環,戴在頭上,瞬間覺得頭上金光閃閃,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簡直都成了童話里的小公主或小王子。更有意思的是,隨著花兒漸次收斂,花瓣褪去鮮亮,花托悄然閉合,起先托著花瓣的地方,便神奇地長出一團蓬松如絮的絨球。這毛茸茸的圓球由許多細密潔白的絨毛組成,每一個絨毛的末端,都驕傲地托舉著微小如塵的褐色斑點,那些包裹在輕盈似紗的絨毛里的褐色斑點,竟然就是它的種子。我們用指甲掐斷它的莖,小心翼翼地攥在手里,輕輕地吹一口氣,那些包裹著生命的絨球便驟然解體,撐開的無數個小傘,飄逸而起,像雪花一樣在空中翩翩起舞。從金黃到純白,由抱團至分散,蒲公英終于完成了短暫一生中最神奇的蛻變與輪回,開始了天涯海角的無聲流浪。山川河流都是它們遠行的夢,藍天白云都是它們夢幻的舞臺,四面八方都是它們撒下的種子。
當暮色蒼茫,秋盡冬來,我常常站在石榴樹下與蒲公英對望。它生來便與嬌貴無緣,一旦花盡葉殘,匍匐在地,便任憑肆意踐踏、霜打雪逼。但它不屈不撓,只待春風拂過,便能再現勃勃生機。有人或許嘲笑它們終究難以被栽在花盆、擺進書房廳堂,然而鮮為人知的是,它的種子早已漂洋過海,在西方的民間傳說里被譽為“牧師的時鐘”。每當看見城市綠化帶里的蒲公英被園林工人連根拔除,我便為之惋惜。大概因為太過零碎、弱小,且不規范,所以不讓它與草坪里的月季、玫瑰等為伴。好在蒲公英不在意,也不怕。它有與生俱來、隨遇而安的氣度,既可以在貧瘠的荒山野嶺發芽,也可以在荒蕪的鹽堿沙地生長,甚至在磚石瓦礫間開花。從來不怕踐踏、不怕摧殘,也不挑地方,不因生在鄉間墻角而自慚,不因長在城里人家而張揚,只是靜靜地生長,不看誰的臉色,干自己該干的事,開自己該開的花。
前天在陽城公園散步,看見湖邊草地上,幾個孩子正在跑來跑去抓蝴蝶。蝴蝶飛進了一片蒲公英叢。孩子們分不清哪是蝶哪是花,追不上蝶,便去摘花。一個小女孩不認得這花,卻本能地被花的色彩吸引,把鼻尖湊到花上聞了又聞。一個男孩子跑過去,指著女孩手中的花說,你連蒲公英也不認得,讓它飄起來才有意思。見小女孩一臉迷茫,便伸手摘下一個絨球,輕輕一吹,散開的毛毛如同降落傘,在他們頭頂輕盈地飄來飄去。小女孩丟下手中黃花,和幾個孩子一起,像先前追蝴蝶那樣競相追逐,在你追我趕中找到了無盡的樂趣。他們的歡聲笑語,回蕩在湖畔,讓這個春天充滿了快樂和溫馨。
夜幕降臨時,蒲公英的花兒又一次合攏;太陽升起時,蒲公英的花兒又一次綻放。在這個風云變幻的世界里,它無法決定或改變自己的命運,但它知道只要有屬于它的季節和陽光,它就能茁壯成長、盡情綻放。這種自信、這種堅守、這種篤定、這種從容,或許就是它教給我們的最珍貴的東西,也是我們喜歡上它的緣由。